津人常干〔2016〕2号
关于赵 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6年3月10日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 宇同志为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徐兴勇同志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本方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仕彬同志为市农业局局长;
颜 述同志为市林业局局长;
谭文斌同志为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易 旭同志为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郭天明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雷志华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朱泽兴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杰同志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建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李合林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左宜方同志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雷志宏同志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蔡德习同志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郭宏武同志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不再保留,原市科技局曹建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揭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定平、市农业局刘仕彬、市商务局熊小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聂宇、市卫生局郭天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朱泽兴、市粮食局齐绍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路琳等同志的局长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15条规定,因机构名称改变而职权范围没有改变,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龚龙同志的局长职务不重新办理任免手续。
特此通知。
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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