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津市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听取了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报告现场
会上,津市市人大法制委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接下来的工作建议四个方面报告了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2018年,津市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制度入手,修订了《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共接收符合备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9份,均按照“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了主动审查,对3份存在不适当情形的规范性文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促成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审议中,委员们一致认为,2018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效果较好,并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备案审查要求、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质量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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