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 作者:    时间:2023-06-02    阅读次数:6034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5月31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勇林、胡湘萍、雷志华、陈克兵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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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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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开展政治理论书面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之举,对于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坚定前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共同富裕的核心内涵、主要原则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加大财政工作监督,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及新增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免去施华翼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于海燕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提请。决定免去施华翼同志的津市市医疗和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周炜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于海燕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周业平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于海燕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周业平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姜正才为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根据《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于海燕、周业平2位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人民法院在本院就职会议上自行组织进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堰塘和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德市人大代表程秋、毛跃峰的述职,并对述职进行表决。

    会上还进行了学法,邀请了市卫健局法监股工作人员彭苗同志进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学习。彭苗同志从新修订《医师法》出台背景和意义、立法进程、特色两点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出台实施更好地保护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同时,也对提升医疗卫生监督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殷依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邱献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进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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