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计委、食药总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津市市药监局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中,重点查看了早餐店、自制点心餐饮店、学校食堂等单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中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情况,但存在索票索证不全、未按规定实行“五专”管理,个别单位超限量使用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业主使用酵母或无铝复合膨松剂代替含铝添加剂。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5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现场发放《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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