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以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同志发表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津市”的电视讲话。强调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同日,法治津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法治广场开展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共悬挂法制宣传横幅20条,设置法律咨询台20个,摆放法制宣传展牌30多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
津市市首个“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全市各单位开展了登载一篇主题文章、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三个一”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开展了多场群众“法治夜话”活动,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上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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