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企业代表、行政机关代表以及街道人大代表共13人旁听了原告湖南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丽华、被告湖南雪丽造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庭审过程。
在庭审中,人大代表们认真聆听了从宣读诉状、举证质证、双方辩论到最后陈述的每一个庭审细节,并做了详细记录。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威严、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本案的法官、陪审员、控辩双方和庭审过程进行了评议,并对法院新建的数字法庭的硬件环境和审判人员的审判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部分代表就原告诉讼代理人的业务不精、判决结果应向旁听代表通报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代表们普遍感到通过旁听,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促进了审判工作更“接地气”,希望今后多组织旁听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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