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使广大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12月18日,《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后的首批74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
任命现场
任命前,市人大常委会严把人民陪审员准入关,要求相关部门对本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核、公示,并组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男性45人,女性29人,他们中有人大代表、镇、社区干部等在当地拥有较高威望的人员,还有来自教育、城建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任命后,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宪法宣誓,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宪法意识,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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