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常德市药监局食品消费监管科负责人对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府监督员、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负责人及该局全体干部职工等100多人进行了授课。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增条款55条、修改条款83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对餐饮企业和相关单位,新法加大了对食品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罚款金额由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并更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连带责任。”对集中用餐单位也进一步进行了法律规定,如:“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培训从新《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管的变化、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要点、食物中毒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四个方面作了系统阐述和深入讲解。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讲解,使食品经营业主进一步增强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依法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使执法人员进一步巩固了严格监管、依法履职的责任理念,对更好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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