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20年1月20日津市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原定于2020年1月7日至10日召开,因上级工作冲突,会议未如期举行。津市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推迟于2020年2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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