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 作者:佚名    时间:2019-11-29    阅读次数:2427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11月28日上午,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费武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副主任邓惠荣、李亚林、胡湘萍、邓开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费武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票决;对2019年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表决;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上对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家单位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听取了市公安局等10个被评议单位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现场进行民主测评。此前,市人大已经组织全市人大代表(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外)、部分企业负责人、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对10个被评议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综合测评结果,最终得出了10个被评议单位的评议得分及排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育平指出,要正确认识评议结果,既要高度重视,又要正确认识,做到立行立改。要充分运用评议成果,严格按照评议工作方案落实到位。要精心谋划明年评议工作,完善优化评议方式方法。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的议案提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决通过了黎谏昭等5名同志的免职提请;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易榕同志辞去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易榕同志的代表资格,待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后即行终止。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熊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佘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戴志刚、副市长陈顺勇,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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