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津市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下旬召开,具体日期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关于设立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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