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 作者:    时间:2016-10-25    阅读次数:14952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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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5日津市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下旬召开,具体日期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关于设立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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