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于海燕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 作者:    时间:2023-07-05    阅读次数:6735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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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市市人民法院,市直有关单位:

    2023531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海燕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周业平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周炜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于海燕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业平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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